大概在一年多以前,吴先生受兄弟所托,帮兄弟的女朋友还过一次信用卡。此后,兄弟女朋友的信用卡信息,就这样静静地留在吴先生的手机里。
可不巧的是,在一次手机自动更新之后,前女友的卡号不知怎的跳到了第一个,吴先生给自己还信用卡时,不小心还到了兄弟前女友的卡号里,总共还了7000元。
虽然这关系有点尴尬,但总不能跟钱过不去。当天,吴先生赶紧联系了这位兄弟的前女友,当时对方还说,晚上出来见面,商量如何还钱。
第二天,吴先生的兄弟,也就是姑娘的“前男友”,也帮忙追讨这笔钱。据吴先生说,自己这位兄弟还帮“前女友”还了他3200元。
可这剩下的3800元,想要拿回来可就不容易了。这位姑娘一直没有出现,后来干脆电话也停了机。吴先生猜测,应该是换了号码。
无奈之下,吴先生求助阿奇,希望阿奇能帮他想想办法。现场,阿奇尝试拨通姑娘的电话,但提示一直处于停机状态。
这个事情涉及到一个不当得利,但如果吴先生以不当得利去起诉,败诉风险也挺高,原告方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,这个钱是不是送给她或者在她的要求之下帮她还的。
看来,这件事要走法律途径,也是困难重重。不知道姑娘是不是也咨询了法律人士,才把这个便宜捡得如此心安理得。
有句歌词唱得好“分手需要体面”,而这位姑娘的做法,阿奇觉得,就是少了那么一点“体面”。先不说分手后,不应该再白占人家便宜,况且这“白捡的便宜”还是无辜第三人的。
事情发展到这,阿奇还是希望,姑娘是一时赌气没有想通,等冷静下来能主动把钱还回去。毕竟,为了3800元如此贬损自身形象,没必要也不值当!